2010年的文山事業單位招聘要有什么條件才可以加分?黨員加分嗎?優秀畢業生呢?
2009年的加分條件是什么???
謝謝了!
回復:2010年的招聘截止2月4日還沒有確定。2009年筆試加分項目:
(1)根據“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有關要求,對于從2003年開始在我省服務或我省生源在外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聯〔2004〕8號文件規定,筆試成績加5分。參照云教學〔2005〕14號、云青聯〔2006〕25號文件規定,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在報考時,筆試成績總分分別加4分、3分、2分。這部分人員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資格審核時提供《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2)對于 “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后,筆試成績加4分。這部分人員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資格審核時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3)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資格審核時需提供民政部門認定并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4)按照《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州委《貫徹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實施意見》(文發〔2006〕24號)精神,對我州的少數民族考生按照學歷層次予以筆試成績加分優惠,大學本科畢業加2分,大學??飘厴I加1.5分,中專畢業加1分。符合加分優惠的少數民族,需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5)按《文山州優秀運動員升學就業辦法》(文政發〔2005〕93號文件)規定符合加分的優秀運動員,按文件規定辦理,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相關資料。
同時符合上述幾項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