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石阡縣2014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石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27日
石阡縣2014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石阡縣公開招聘專業人才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126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公開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
(三)堅持公開招考聘用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相一致的原則;
(四)堅持結合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按需招聘的原則。
二、公開招聘人數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126名,其中教育類60名,衛生類47名,其他類19名。公開招聘職位詳見《石阡縣2014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職位一覽表》。
三、公開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并符合職位一覽表要求;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2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的優秀人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
(五)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六)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3、在各類招考或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4年2月28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及崗位計劃人員;
5、在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四、福利待遇
(一)凡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屬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工資、住房公積金、住房增量補貼和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等待遇按本縣同職級標準執行;
(二)對試用期(1年)滿考核合格的人員按照石府通〔2013〕4號執行,即:博士、正高職稱及以上獎勵安家補助費30萬元,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10萬元,第二年兌現10萬元,第五年兌現10萬元;碩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職稱、享受省級以上政府津貼的專家獎勵安家補助費20萬元,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10萬元,第二年兌現5萬元,第五年兌現5萬元;碩士研究生、“211”工程院校以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免費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的人員獎勵安家補助費12萬元,分兩次兌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6萬元,第五年兌現6萬元。所有安家補助費僅限用于在石阡購房,一律憑購房合同、房產證等購房依據逐年兌現,所購住房在服務期內享有使用權,服務期滿享有所有權;
(三)凡公開招聘的人員,其配偶子女可在用人單位所在地落戶居住,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免收一切費用;
(四)凡公開招聘的人員,其配偶、子女有正式工作的,可隨調隨遷;未成年子女入學,可在本縣內優先擇校,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五、公開招聘程序及辦法
此次公開招聘按發布公開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2月27日上午8∶30—下午17∶30;
2、報名地點:貴州大學招生就業處(花溪校區);
3、相關要求:報名時需持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和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縣外在職人員報名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報名時填寫《石阡縣2014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報名表》,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由縣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進入面試;
(三)面試:面試工作由縣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體檢人員按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如末位出現并列,一并進入體檢,體檢工作由縣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
(五)考核(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由縣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考核(政審)。采取查閱檔案、走訪、座談、與被考核對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核對象政治素質、學歷成績、現實表現、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
考核(政審)中發現有下列情形,考核(政審)為不合格:
一是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有違紀違法行為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三是不能按時提供考核依據,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四是在《石阡縣2014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實施方案》發布之后,已被我縣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工作人員;
五是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個人學籍檔案;
六是經縣公開招聘專業人才領導小組審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六)聘用:經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由縣公開招聘專業人才領導小組在石阡縣人民政府網站、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結束后無影響其聘用者,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由聘用單位填報《錄(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編制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后,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對報名符合公開招聘條件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在2014年7月31日前將個人檔案、派遣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等交縣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報考教育類和護理類考生,若在試用期滿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護士執業資格證的,視為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六、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行為。如有違紀違規情況發生,考生違反公開招聘規定和紀律的,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面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處理,對違紀的相關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七、有關事宜
(一)公開招聘人員應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聘用合同由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后生效。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相關程序解除聘用關系;
(二)凡因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產生的缺額一律不予遞補;
(三)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四)咨詢電話:0856——7623755、7623061 監督電話:0856——7651192(石阡縣監察局)
八、查詢網址
公開招聘人才相關工作信息在“石阡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若因考生未閱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一)貴州大學就業工作平臺
http://jobs.gzu.edu.cn/
(二)石阡縣人民政府網
http://www.shiqian.gov.cn/
(三)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http://www.sqxrsj.gov.cn/
附件:石阡縣2014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職位一覽表
更多信息請查看貴州省教師招聘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