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462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15日。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初、中級試題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
四、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或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1.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2.報考質量專業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3.報考質量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發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二)獲準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或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的“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即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
(三)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符合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五、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
(二)本次考試報名采取先審核后繳費,我省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月25日~3月7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3月10日~3月13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20日。6月8日—6月11日,考生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使用統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精神,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4年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只包含2013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
(四)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于3月10日~3月13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至市便民方舟一號樓(洪澤湖路156號)一樓大廳接受資格審查,現場審核成功后方可交費。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對于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中包含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六、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報考人員有收費票據需求的請憑準考證到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財務科領取,發票領取時間:從打印準考證開始到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過時不領視同放棄領取。
七、其它
有關報名工作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12333,0527-84353301。政策咨詢電話:12333,0527-843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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