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專升本招生實行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如何實現對院校的監管?
答: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是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省教育廳對此高度重視,廳內成立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研究、部署、協調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有關事宜。同時要求:一、各招生院校成立由院校領導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招生、教務、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共同參加的普通專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項具體工作。二、各招生院校的普通專升本選拔工作要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杜絕招生考試中徇私舞弊和腐敗行為的發生。對在招生考試工作中徇私舞弊、違反規定的學校和個人,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安徽省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對普通專升本工作開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