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普陀區事業單位的2013年考生裴麗娜因孕期未能參加體檢,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暫緩聘用?,F考生裴麗娜孕期結束,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及《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的有關規定,經過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等規定程序,現對2013年考生裴麗娜進行公示,時間為2014年1月8日至1月14 日。
公示期間,個人和組織均可對公示對象的有關情況向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一般應署名,以便于調查核實。
監督舉報電話:52564588×2567、52825090
地址:大渡河路1717號211室
郵編:200333
上海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2013年普陀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準考證號 |
1 | 裴麗娜 | 女 | 9420767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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