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陵區科技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楊凌示范區管委會《關于印發<楊凌示范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楊管發〔2011〕6號)和陜西省科技廳《關于2014年度陜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陜科成發〔2014〕4號)文件精神,為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和單位,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升科技自主創新能力,管委會決定開展2014年度楊凌示范區科學技術獎勵推薦與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單位
楊凌示范區科學技術獎由下列單位予以推薦:
1、楊陵區人民政府;
2、楊凌示范區管委會各組成部門、直屬機構;
3、楊凌示范區內大專院校、科研院所;
4、有關企事業單位;
5、經楊凌示范區科技獎勵委員會認定的符合規定條件的其它單位。
二、獎項設置
楊凌示范區科學技術獎分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獎金分別為50萬元、5萬元、3萬元、1萬元。
三、推薦要求
1、示范區科學技術獎勵擇優評定在技術發明、技術開發、技術推廣、社會公益活動中作出重要技術創新并已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以及在基礎研究中取得重大科學發現的項目。主要獎勵已轉化應用,對帶動示范區產業發展、推動企業科技進步有顯著作用的應用科技成果。對技術合作合同交易額3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優先獎勵。
2、示范區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必須實施應用一年以上(即2013年3月31日前已實施應用)。技術發明類、技術開發類、技術推廣類、社會公益類項目,其整體技術應當應用推廣一年以上,并產生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推薦書中應提供相應的應用證明);基礎研究類項目,論文、論著應當公開發表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學結論已為國內外同行正面引用或應用。承擔國家、省基礎研究各類計劃和基金資助的項目,必須提交結題報告或計劃下達部門同意結題的批復。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示范區科技獎勵評審。
4、對于本次報獎提交的論文論著和知識產權證明中,有但未列為主要完成人的項目合作者,項目第一完成人應將此情況說明,并簽署書面知情承諾書,作為附件提交。
5、推薦書第三部分“項目詳細內容”第7項“經濟效益”欄目填寫的數據,應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經濟效益數據成立的旁證材料?!爸苯咏洕б妗庇身椖客瓿蓡挝怀鼍邞米C明,加蓋財務專用章。“間接經濟效益”由項目完成單位之外的推廣應用單位出具應用證明,加蓋財務專用章。
6、推薦示范區科學技術獎的項目應當進行省級科技成果登記。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產學研用項目,推薦時應提供相關技術合同文本及認定登記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的項目,如動植物新品種、食品、藥品、基因工程技術和產品等,在未獲得有關主管行政機關批準之前,不得推薦示范區科學技術獎。
8、示范區科學技術獎實行推薦前公示制度。推薦的項目應在推薦單位、項目主持完成單位及合作完成單位范圍內公示,公式內容應包含項目名稱、完成人、項目簡介、主要知識產權目錄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式起止時間和方式自行決定。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已經妥善解決的項目方可推薦。推薦單位應在正式推薦文件中說明項目公示情況,并在每個項目的推薦意見欄中寫明該項目的公示經過及結果。
9、推薦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數量應符合規定,排序應經過充分協商,保證對項目做出主要貢獻的科技人員的榮譽權。僅從事輔助工作的管理人員不得作為主要完成人。
四、推薦書填寫要求
1、2014年度楊凌示范區科學技術獎推薦采用陜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系統填報。請各項目完成單位從陜西省科技信息網(www.sninfo.gov.cn)或楊凌示范區生產力促進中心網(www.ylppc.com.cn)下載“2014年陜西省科學技術獎推薦系統”,按推薦系統的使用說明填寫。電子版推薦書統一使用“陜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推薦系統”軟件填寫完成,書面推薦書通過推薦系統軟件“打印”功能打印完成。經推薦單位審查后,將數據進行匯總,生成推薦項目匯總數據盤和匯總表。
2、各有關單位和人員在填寫推薦書時,請科學準確填寫推薦書中“項目類別”、“專業評審組”、“學科分類與代碼”等影響項目專業評審的重要內容。推薦項目的有關科學技術研究創新及推廣應用等情況應當在推薦書中“項目詳細內容”欄充分反映,推薦書附件材料無需另附相關研究技術報告,推薦書附件材料請根據項目類別按填寫說明的要求整理。
3、楊凌示范區科學技術獎評審工作由楊凌示范區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設在示范區科教發展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評審結束后,對擬獎項目及其簡介在楊凌示范區公眾信息網站(http://www.ylagri.gov.cn/)和示范區生產力促進中心網站(http://www.ylppc.com.cn/)進行公示,征詢意見。公示結束后確定獲獎項目,頒發楊凌示范區科學技術獎勵證書和獎金,并從中遴選優秀項目,及時向省科技廳推薦省級科學技術獎勵項目。
五、推薦材料報送要求、各推薦單位于2014年2月21日前向楊凌示范區生產力促進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 匯總數據盤一份;
2. 蓋章后的匯總表一式兩份(由推薦系統打印生成);
3. 每個項目的推薦書一式七份。其中一份推薦書后附全套附件材料,其余六份推薦書只提供附件目錄。
聯系單位:楊凌示范區生產力促進中心
聯 系 人:蘇志國
聯系電話:029-87036415
傳 真:029-87036420
郵 箱:1275847853@qq.com
聯系地址:楊凌示范區新橋北路6號政務大廈西門一樓
201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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