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和信宜市教育發展的需要,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下,由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擬向社會公開特招城區高中教師12名。具體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應歷屆本科以上學歷地理相關專業(含括號內所注為地理專業或地理方向)師范類畢業生。
二、招聘名額
城區高中學校特招地理相關專業教師12名,其中信宜市第一中學3名,信宜市第二中學4名,信宜市第三中學4名,信宜市礪儒中學1名。
三、報考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公告當天為限),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
(三)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或師范類畢業生具備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達到二級乙等以上,并要求于2014年8月31日前具備高中教師資格證方可以上崗,否則,不予聘用)。
(四)所學專業對口。
四、報名時間:2014年2月11日—13日 。
五、報名地點: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三樓)。報名時,請帶備身份證、畢業證或個人的《畢業生推薦表》(需有學業成績表)、教師資格證(或師范類畢業生的普通話測試等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A4)及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2張,原件經審核后現場歸還考生,擬調入信宜任教的外地教師,還需提供擬調出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同意調出證明。
六、考試辦法
通過試教的辦法進行考核,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核試教者的教學設計、教學方法、語言表達、板書、教態、教學效果等方面的內容。試教內容為現行高一相應科目教材內容。考生抽課題簽備課30分鐘,試教10分鐘。由評委考察應試者的教學能力和教學藝術并現場評分及當場公布成績給考生(其中試教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七、考試時間和地點
1、考試時間:2014年2月14日(考生下午2:30集中)。
2、考試地點:信宜市礪儒中學達志樓。
八、公示和聘用
試教后,根據各專業(科)特招名額,分專業(科)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為考核的人選 (如出現考核人選最后名次出現同分的,則抽簽確定考核人選),經資格審查合格、體檢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且在信宜市教育局網站和信宜市教育局人事工作公開欄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必須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人入職所需的人事檔案及有關資料,否則,不予聘用。
(一)資格審查。對確定考核的人選,要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才能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二)體檢。結合我市實際,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文件的要求,嚴格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行,體檢合格后才能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考核、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缺額根據實際情況,按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其他考生。
九、待遇
1、被聘用人員,均實行一年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按國家有關政策計發工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和參加新教師培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教師,享受同類正式教師工資待遇。
2、被聘用人員如申請調動,必須在安排任教的學校服務滿五年以上。
十、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攜帶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本次考試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和資料。任何以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考試、錄用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
聯系電話: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 8814674。
監督電話: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668 8818959;
信宜市教育局監察室0668 8810647。
信宜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教師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