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我省新課改高考方案,不斷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和方法,同時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39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 高等學校(含獨立學院)全稱:寧波大紅鷹學院,學校國家代碼:13001,浙江省招生代碼:0074。
第三條 學校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學院路899號,郵政編碼:315175;寧波大紅鷹學院杭州灣校區地址:寧波市杭州灣新區濱海二路,郵政編碼:315336。
第四條 辦學類型:民辦(指公辦、民辦或合作辦學)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或??疲罕究?/P>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14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共160名計劃。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招生批次 |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學費(元/學年) | |
文 | 理 | |||
第二批提前批 | 工商管理(企業管理方向) | 30 | 30 | 21000 |
國際經濟與貿易(大宗商品交易方向) | 10 | 30 | 21000 | |
網絡工程 | 30 | 17000 | ||
秘書學 | 25 | 5 | 16000 | |
合計 | 65 | 95 |
第七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結束后計劃如有余額,則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轉入我校浙江省第二批本科批次統招計劃。
第四章報名辦法
第八條 報考條 件: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浙江省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 件者:
(1)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3)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第九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 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考生按科類報名,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
3.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2月7日—3月15日。
4.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寧波大紅鷹學院招生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寧波大紅鷹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A4紙打印。
5.書面申請材料:
(1)寧波大紅鷹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
(3)身份證復印件;
(4)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表中具有獲獎、特長或優勢記錄,請提供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章的證明復印件;
6.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7.材料接收
(1)以學校為單位(需憑學校出具的介紹信)當面遞交;
(2)所有申請材料盡量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送到寧波大紅鷹學院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3月17日,以當地郵戳為準。寄送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學院路899號,聯系電話:13777050643,郵編:31517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網上報名系統可查詢申請材料寄到情況,申請材料不退還。)
第五章考試與選拔
第十條 書面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競賽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情況,確定我?!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6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書面評審結果將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書面評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直接進入綜合測試)
第十一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網上確認
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3月24日至3月28日,需用A4紙張打?。?忌鷳{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才能參加“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2.報名考試費。
(1)報名考試費: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10元。
(2)報名考試費收繳: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于3月20日至3月28日到全省各工商銀行網點繳費,在工行柜臺告知工作人員繳納學費(即報名考試費),提供學校代碼“960014”、網上報名號和本人姓名,即可繳費。銀行提供的繳費回單在學校測試時需出示。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銀行繳費,可以與學校招生辦聯系。
第十二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由面試和素質特長兩部分組成。
(1)面試以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為主,成績滿分為100分,我校面試時間安排在3月29-30日進行。
(2)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條 件的考生,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素質特長的,可累計加分,滿分為20分。素質特長加分以考生提供的獎狀、證書為主要依據,一般不進行現場展示。
序號 | 類別 | 競賽(項目)名稱 | 獲獎等級 | 計分 | 備注 |
1 | 學科競賽類 | 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 |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20 | |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 10 | ||||
2 | 科技創新類 | 政府部門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及電腦制作等大賽 |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2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 10 | ||||
3 | 語言文學類 | 正式出版文學專著 | 2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
全國性中學生作文比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 |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20 | |||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 10 | ||||
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 | 全國優勝者 | 10 | |||
4 | 體育特長類 | 省體育局審核批準 | 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 | 20 | 集體項目須是主力隊員 |
中學生體育賽事 | 全國性比賽前三名 | 20 | |||
全國性比賽4—6名 | 15 | ||||
省級比賽前三名 | 15 | ||||
省級比賽4—6名 | 10 | ||||
5 | 藝術特長類 | 中學生器樂、聲樂、繪畫、書法賽事 | 全國性比賽前三名 | 2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全國性比賽4—6名 | 15 | ||||
省級比賽前三名 | 15 | ||||
省級比賽4—6名 | 10 | ||||
音樂、書法、美術、舞蹈水平等級 | 八級以上(含) | 20 |
第十三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和素質特長分,按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忌赏ㄟ^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120分)=面試成績(100分)+素質特長(20分)。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4年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錄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進行。考生在填報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須將寧波大紅鷹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報,否則無效。入學后不允許轉專業。
第十五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10%+學校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4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3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學校綜合測試成績 | 高考總分 |
10% | 40% | 50% |
第十六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愿,學校根據考生專業第一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 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招生日程安排
第十八條 招生日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校最后通知為準)
程序 | 日程安排 | 日期 |
考生報名 | 網上報名時間(登陸寧波大紅鷹學院招生網http://www.nbdhyu.edu.cn/zsb/進行網上報名) | 2014年2月7日—3月15日 |
考生務必用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報名材料到我校招生辦公室 | 從網上報名時起至3月17日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 |
書面評審 | 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競賽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情況,確定我?!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 | 3月18-19日 |
書面評審結果查詢 | 3月20日 | |
綜合素質測試 | 通過“書面評審”學生在浙江省工商銀行柜臺繳費 | 3月20日至3月28日 |
通過“書面評審”的學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 3月24日至3月28日 | |
綜合素質測試(寧波大紅鷹學院) | 3月29-30日 | |
考生可登陸寧波大紅鷹學院招生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4月2日至3日 | |
學校招生網公告入圍分數線及公示擬入圍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 4月4日—4月10日 | |
入圍考生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 4月11日 | |
高考志愿填報 | 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我校第二批提前批志愿及相應專業 | 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
錄取 | 根據考生志愿填報和考分情況錄取 | |
入學注冊 |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到,辦理交費注冊手續 | 2014年9月(具體日期待定) |
第八章監督機制
第十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招生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4-88044810,18967891878。
第二十一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九章招生咨詢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http://www.nbdhyu.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nbdhyu.edu.cn/zsb
咨詢電話:0574-88052238、88052239
寒假期間請聯系:13777050643
招生咨詢QQ群:193599033
招生辦新浪官方微博:weibo.com/dhyzsb
招生辦微信號:dhyzsb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叭灰惑w”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