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生局、公務員局,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衛生管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閩衛人函〔2014〕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保證2014年衛生管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衛生管理專業工作的人員,并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名參加衛生管理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參加衛生管理專業初級(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衛生管理專業中專畢業,從事衛生管理專業滿6年;
(2)衛生管理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衛生管理專業滿3年;
(3)衛生管理專業本科學歷的人員;
(4)衛生管理專業研究生結業或碩士學位者。
2.參加衛生管理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衛生管理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衛生管理初級(師)職務任職資格滿7年;
(2)衛生管理專業大專學歷,取得衛生管理初級(師)職務任職資格滿6年;
(3)衛生管理專業本科學歷,取得衛生管理初級(師)職務任職資格滿4年;
(4)衛生管理專業碩士學位,取得衛生管理初級(師)職務任職資格滿2年;
(5)衛生管理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4年度衛生管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和學位的規定,是指經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和學位。衛生管理專業僅限醫學院校管理專業畢業的人員報考。
二、報名程序
(一)網上申報:考生須在2014年1月10日-25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在網上填寫個人申報資料(個人相片必須按照規定上傳)。網上報名表中考區填寫“福建”,考點填寫“三明”。
(二)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地審查:考生自行打印《2014年度衛生人才評價考試申報表》,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并蓋章。
(三)現場確認:考生攜帶報名應提交的材料(含證明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市直醫療衛生單位(除市第一醫院、第二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外)的現場確認地點設在三明市衛生局人事科,現場確認時間為:2014年1月16日至1月17日。各縣(市、區)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由各地自行確定,各報名點須在2014年1月28日前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工作,考生可向市衛生局咨詢詳情。
(永安市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月21日至22日,地點:永安市衛生局辦公室)
三、材料要求
(一)考生進行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復印件應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14年度衛生人才評價考試申報表(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3.本人近期2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2張;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填寫原檔案號。
(三)報名費繳納:參照全國衛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四、其他說明
(一)考試專業、科目及時間安排
1.考試專業如下:
考試代碼考試專業
152衛生管理(初級師)
172公共衛生管理(中級)
173醫院管理(中級)
2.2014年衛生管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用紙筆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紙筆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 5月17日 9:00—11:00
相關專業知識 14:00—16:00
專業知識 5月18日 9:00—11:00
專業實踐能力 14:00—16:00
備注:公共衛生管理(中級)和醫院管理(中級)專業共用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知識科目試卷。
(二)申報衛生管理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現工作崗位和上一級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須提交從事現工作崗位滿2年的聘書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提交本專業下一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衛生管理專業中初級考試的,已經具備初級(師)以上職稱的其畢業專業除衛生管理專業外醫學類專業畢業的人員也可報考。
(三)衛生人才評價考試各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已參加過衛生人才評價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五、注意事項
各縣(市、區)公務員局、衛生局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規則》(衛考辦發〔2003〕4號)的要求,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落實責任制,切實做好2014年度衛生管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保密工作,嚴防泄密,確??荚嚬ぷ黜樌M行。
三明市衛生局 三明市公務員局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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