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人社局、衛生局、各醫療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3〕639號)文件精神,現將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類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的遠程教育(廣播電視教育、函授教育、網絡教育等)、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舉辦醫學類專業、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參加衛生類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按照教育廳、衛生廳《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教秘〔2002〕[558號)有關規定執行。中等醫藥衛生專業學歷教育參加衛生類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按照衛生廳、教育廳《關于加強我省中等醫學教育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科秘〔2003〕12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五、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2年為1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個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最終考試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該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基礎知識 | 5月17、18、24、25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基礎知識 | 5月17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18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七、考試報名統一采用考生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自2014年1月8日至25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考生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持相關的證件、材料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縣主管部門審查后于2014年1月23日至28日期間集中報市衛生局人事教育科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查。
八、報考中、初級資格考試,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2.《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4.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在301至365專業的人員,須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申報368至374專業的人員,須提交有相應注冊記錄的護士執業資格證書。
5.網上報名時考生本人必須同時上傳本人近期符合證件照要求的電子照片。
6.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書。
7.已參加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須提交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九、收費標準
2014年衛生專業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皖價費〔2001〕415號、皖價費〔2013〕115號文件執行(50元/科)。
考生繳費采取網上支付的方式,考生在現場確認后請及時登錄報名界面通過網上支付繳納考試費,截止時間為2014年2月8日,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考試報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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