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紹興市中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2013年12月29日評審,吳巍巍等430人具有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具體名單見附件)。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決定對上述人員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師生監督。
1.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紹興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
2.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須提供本人的聯系方式和真實姓名,否則不予調查。調查期間將嚴格按《信訪條例》為反映人保密。
3.公示時間為2013年12月29日至2014年1月4日。
4.請各有關學校(單位)對本單位通過評審的人員以適當方式在校內進行公示。
公示受理處室:政治處,聯系電話:85221460,85134362;監察室,聯系電話:85144291。
紹興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3年具有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名單請參照:http://job.10086.cn/affichemanage/affichemore.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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