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麗江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務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文件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擬面向全省公開招聘緊缺急需衛生醫療專業技術人員4名,醫保專業管理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自愿報名、品學兼優、德才兼備、學用一致、“公開、公平、公正”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招聘對象、條件及名額
全日制普通醫學院校中專及以上學歷,臨床執業醫師4名,同等條件下碩士研究生學歷及精神科執業醫師優先;全日制普通醫學院校大學本科學歷,管理學學士學位,勞動與社會保障(醫療保險方向)專業1名。以上兩個崗位的年齡限制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麗江市第二人民醫院辦公室(古城區玉福路16號麗江市衛生局院內),聯系電話:0888-5162223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執業醫師資格、職稱證書、本人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出據的同意報考證明。由市第二人民醫院和市衛生局進行資格審查。
(2)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考生可先由家屬用復印件或傳真件代為報名,體檢一周前必須到市第二人民醫院和市衛生局審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內審核原件取消體檢資格。
四、招聘方法及步驟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紀委派出第八紀工委的全程監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市衛生局具體組織實施。采取崗位能力測試、考核、體檢、公示的方式擇優聘用。
崗位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1、崗位能力測試
崗位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由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測試組,對應考人員進行崗位能力測試,崗位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體檢
體檢人員確定: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仍不合格的,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考核
采取查閱考生檔案的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
4、公示
對崗位能力測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5、審批
崗位能力測試、體檢、考核、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紀委派出第八紀工委負責監督,并接受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如發現在公開招聘工作中有違紀行為,可向市紀委派出第八紀工委反映,經調查情況屬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事項
1、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根據麗市人〔2006〕44號和麗市人〔2007〕57號文件要求,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新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能力考試考核。試用期滿,考試考核合格,按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簽訂后在6年內不得辦理調出手續;考試考核不合格,延長試用期或取消聘用資格;未進行崗位能力考試考核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予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2、未盡事宜,按《云南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人事代理試行辦法》(云人〔2006〕2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文件規定辦理。
本公告由麗江市第二人民醫院、麗江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88-5162223。
麗江市衛生局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