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3〕94號)精神,現將我省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中級的各專業、各科目國家通用合格標準均為60 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按此標準,我省有864名考生成績達到合格標準。
二、為調動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增強基層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經研究,今年將繼續劃定省內各級別、各專業合格標準。
玉樹州及所屬縣(市)和鄉鎮均為40分。
果洛州及所屬各縣,黃南州的澤庫縣、河南縣,海西州的天峻縣和上述地區鄉鎮,格爾木市唐古拉山鄉均為45分。
西寧市、海東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及所屬各縣(市、區,天俊縣除外)和鄉鎮(唐古拉山鄉除外),黃南州及所屬同仁縣、尖扎縣和鄉鎮均為50分。
省內合格成績不得滾動。藏(蒙)醫(藥)專業考試各級別、各科目省內合格標準按照上述地區標準執行。
三、接此通知后,請將合格標準盡快通知本地區、本行業的衛生主管部門及考生所在單位;請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于2014年3月到我廳統一辦理證書等相關手續。辦理證書時須攜帶考生準考證(原件)、成績通知書(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張。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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