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統計、審計和通信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3年度統計、審計、通信資格考試數據統計,經與國家統計局、審計署、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審計專業初級資格、審計師資格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和中級職業水平考試各科目(含專業類別)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分別由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向各地發送2013年度有關資格考試成績光盤和合格人員名單。
三、請各地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發放證書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12月3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相應資格考試考務管理機構,統計局人事司,審計署人事教育司、考試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部人事司、教育與考試中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12月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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