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畢署人字〔2006〕131號)文件精神,為解決我校新增班級教師不足的困難,經學校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13名。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 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招聘程序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試教、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詳見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醫務室護士、文書檔案管理放寬到大專以上學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樂于奉獻,開拓創新,品質端正,熱愛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無吸毒史、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
3.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職教師45周歲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黔教人發[2004]10號),能勝任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6.已就業教師,需持有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7.報考醫務室醫生,必須有執業醫生資格證; 報考醫務室護士,必須有護士資格證。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違法、違紀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2.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開除、被辭退的人員及其他各種原因被解除聘用關系的人員;
3.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4.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人員;
四、報名
(一)公開發布報名信息
由畢節市第一中學分別在畢節市網站、畢節市教育綜合信息平臺、《畢節日報》發布欄及畢節市第一中學校園網等處公開發布招聘信息,發布信息時間從2013年 12月13日開始。
(二)報名時間:2013年 12月 18日—2013年 12月 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末上午9:00-11:00;)
(三)報名地點:畢節市第一中學辦公室
(四)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原則上考生須本人前往報名,外省、外地考生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或網上報名,報名時需填寫《畢節市第一中學招聘教師報名表》,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并承諾對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報名交考務費100元。
(五)報名須提供材料: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張。
(六)報名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招聘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畢節市第一中學發給考生準考證,加蓋畢節市第一中學鋼印。
(七)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的招考計劃進行調整或取消。
(八)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畢節市第一中學辦公室。
五、考試:
分為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分為基本技能測試、試教、面試)進行,所有崗位需進行筆試(其中音樂、舞蹈教師先進行基本技能測試,再進行筆試,其余崗位先進行筆試,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一)筆試(總分150分)
1.筆試內容:本學科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二)專業技能測試(分為基本技能測試、試教、面試,總分100分)
1. 基本技能測試(總分100分)
(1)音樂、舞蹈崗位報名人員全部進行基本技能展示,其余崗位不進行基本技能測試。
(2)基本技能測試成績不到70分的,不再進行筆試,基本技能測試成績70分及以上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基本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人員進入筆試。
2.試教(總分100分)
(1)數學、化學崗位進行試教,其余崗位不進行試教。
(2)根據招聘職位數,以各專業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數。同一專業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試教。試教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3)試教內容:現行高中教材相應學科的內容;
(4)試教方式:現場作課。
(5)時間安排:備課45分鐘,授課45分鐘。
(6)試教日期、地點:待定。
3.面試(總分100分)
(1)圖書管理員、文書檔案管理員、教學檔案管理、教務信息管理、醫務室醫生、護士進行面試,其余崗位不進行面試。
(2)根據招聘職位數,以各專業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數。同一專業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試教。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4)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分、體檢、考核
(一)總成績計分方式:
1.筆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計分。
2.筆試成績、試教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3.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60%.
(二)體檢
1.體檢在縣(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作出具體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專業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專業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4.體檢不合格者,所空缺職位不實行遞補。
(三)考核
1.考核由畢節市第一中學負責;
2.在考核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核不合格,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所空缺職位不實行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違法、違紀未解除處分的人員,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開除、被辭退的人員及其他各種原因被解除聘用關系的人員;
(3)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
經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確定為擬聘用的人員,其名單在畢節教育信息網、畢節市第一中學校園網、畢節市第一中學公示欄上進行為期七天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匯總有關材料報上級部門審批。
(二)聘用
聘用按(黔府辦發〔2003〕73號)文件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報人事部門鑒證,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畢節市第一中學招考領導小組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八、招聘教師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1.招聘領導小組由畢節市第一中學組建;
2.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節市教育局在“招考”過程中實施全程指導和監督;
3.畢節市第一中學具體負責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體檢、考核工作,并匯總有關招考材料報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九、咨詢
考生咨詢請到畢節市第一中學辦公室
電話:0857-8228417
傳真:0857-8228417
手機:18985895568(趙主任) 15585760006(龍主任)
畢節市第一中學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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