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1日公布。司法部委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通知應試人員考試成績。應試人員考試成績以司法行政機關書面通知為準。
為方便應試人員查詢考試成績,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將委托有關媒體向應試人員提供成績查詢服務。應試人員可于11月21日上午8時起,通過司法部網站——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等地區的應試人員請使用聲訊電話16839800,其他地區請使用聲訊電話16899800。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香港、澳門考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原報名機構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荚嚦煽兘浐瞬椴⒁褧嫱ㄖ救说?,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的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