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有效解決專業人才短缺問題,切實改善科級干部隊伍結構。經中共梅列區委研究決定,公開面向全市公開選拔4名科級領導干部。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和名額
1.梅列區文體廣電出版局副局長1名;
2.梅列區教育局副局長1名;
3.梅列區林業局副局長1名;
4.梅列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副局長1名。
二、公開選拔的報名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報考人員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各職位要求詳見《梅列區2013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位表》。有關專業分類參考2013年《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計算工作年限、錄(聘)用年限、年齡等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報名:受過刑事、紀律處分的人員;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部門和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評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三、公開選拔的程序
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按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統一考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5日-2013年12月11日,正常工作時間。
2.報名地點:梅列區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梅列區公選辦”,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滬明新村196號,三明市梅列區人民政府大樓10樓組織部干部科,郵編:365000)。
3.咨詢電話:0598-8264849,傳真:0598-8264849,咨詢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日)。
4.報名方式:采取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寫《梅列區2013年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也可直接到梅列區公選辦領取。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梅列區2013年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3份、近期2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彩照3張;
②年度考核表、任職文件、錄(聘)用材料和工作年限、工作經歷證明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各1份(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企業人員須提供所在企業法人代碼證復印件及縣級以上統計局出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的書面證明。
③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各1份);
④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明市區的報名者,攜帶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需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到梅列區公選辦進行審核。三明市區以外的報名者,無法到現場報名的,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將上述材料復印件(需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通過郵政快遞寄至梅列區公選辦審核。
5.報名免費,報名及參加考試往來食宿、交通、體檢等費用自理。
(二)資格審查
梅列區公開選拔領導小組組織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由梅列區公選辦通知本人并發給筆試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參加筆試的人數與職務數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0∶1,如某職位報名人數未達規定比例時,取消該職位選拔,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根據資格條件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考試和體檢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選拔資格,并通報相關單位按規定處理。
(三)統一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按照5:1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因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而出現缺額的,根據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領導能力素質與選拔職位工作要求的適應程度。筆試、面試地點設在梅列區,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均按5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
(四)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由梅列區公選辦統一組織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者或不參加體檢者不確定為考察對象,其出缺名額根據該職位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考察工作由梅列區公選辦負責。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進行全面考察,并根據考察情況提出任用意見,提請梅列區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與中共梅列區委常委會研究。
(五)決定任用
中共梅列區委常委會根據干部考察情況、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以及崗位職責的實際需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并對擬任人選進行任前公示。公示結束后,中共梅列區委常委會根據公示結果,集體討論決定任職人選,按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或者按有關規定推薦、提名,并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任職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級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單位工作。
四、組織領導
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在中共梅列區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梅列區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與協調工作,梅列區公選辦負責具體實施。
五、公開選拔的監督
梅列區紀委、監察局和梅列區委組織部對公開選拔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一經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將認真核查、嚴肅處理。監督舉報電話如下:
梅列區紀委、監察局舉報電話:0598-8957636
梅列區委組織部舉報電話:0598-8912380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梅列區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梅列區公開選拔領導干部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2月5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梅列區2013年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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