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洋浦、先行試驗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將我省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受理時間和地點
(一)申報受理時間
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24日,共10個工作日。
因考試成績公布至申報材料受理間隔時間短,符合申報評審條件并且需要參加今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應提前做好準備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要求報送材料,逾期申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申報受理地點
海南省財政廳會計處(??谑袨I海大道109號17樓1703室),咨詢電話:0898—68531650。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員應是2011至2013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國線)合格者,或2013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省線)合格者。
(二)符合《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瓊財會〔2006〕1966號)規定的申報條件。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人向本單位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提交有關表格及評審材料。
(二)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關于申報材料公示一周時間情況證明的書面材料(所有申報材料需在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證明中應標明具體公示日期)。
(三)所在單位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對,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四)海南省財政廳會計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規定的評審材料整理后交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委員會。
四、申報評料有關要求
(一)《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登錄“海南省財政廳—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
(二)《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附件);
(三)取得會計師資格以來的個人工作總結;
(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合格證;2.身份證;3.學歷證書;4.會計從業資格證書;5.會計師資格證書;6.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7.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8.業績成果材料;9.符合破格或免試條件的,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五)反映申報人的專業技術能力及業績、政策理論水平的材料,具體參見《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瓊財會〔2006〕1966號)第三條。其中,財會專業論文、著作、專項調查分析報告原件及復印件(需復印封面、目錄和版權頁)。
以上申報材料的原件經審查后退回,復印件應以A4規格紙張復印一式2份,在每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依序裝訂。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申報人應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申報材料虛假及鑒定意見失實的,取消申報人的評審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評審,并按有關規定追究鑒定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二)申報人員學歷、資歷、論著、業績成果、外語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明的有效截止時間是2013年12月20日。
(三)評審收費按海南省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
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12月2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海南省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doc》來源于海南省財政廳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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