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安警衛部隊自組建以來,在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公安部警衛局的大力指導下,堅持政治建警、科技強警、文化育警、從優待警,部隊不斷發展壯大。為改善和提高干部隊伍專業結構和文化素質,我部隊自1998年從全國各高等院校接收應屆畢業生充實干部隊伍以來,已有十幾名志愿獻身高原公安警衛事業的地方大學生入伍。多年來,西藏公安警衛部隊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積極為部隊官兵營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和個人發展空間,培養出大批為西藏警衛事業做出積極貢獻的優秀人才。今年,我部隊將繼續接收有志于公安警衛事業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具體事宜如下:
一、接收計劃
西藏公安警衛部隊2014年度計劃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3名(女生1名),本科(含)以上學歷。其中法學1名(法學專業,女生),教育學1名(教育學專業),工學1名(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非以上專業學生不予接收。
二、接收條件
1、院校及學歷要求:接收對象必須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蚴。ú浚僦攸c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學位證和派遣證??傇u成績良好以上,主要專業課程成績應為優秀。在專業符合的基礎上,同等條件下,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有文體特長者、公安現役部隊在職、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犧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優先考慮。
下列對象不屬于接收范圍:(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2)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6)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7)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8)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2、政治條件:
接收對象必須是中共黨員(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3、身體條件:
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雙眼裸視力不低于4.9,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合格。(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為:身長(cm)-110)
4、年齡條件:接收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應分別在24周歲、29周歲、34歲(截止畢業當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周歲;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周歲。
三、入伍后有關待遇
本科畢業生,任命為副連職干部,授予武警中尉警銜;碩士研究生,任命正連職干部,授予武警上尉警銜。任職時間從畢業當年的6月30日算起。畢業生入伍后,除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經組織安排外,個人在5年內不得要求退出現役。
四、接收程序和時間安排
1、報名、面試、檔案初審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辦法:
(1)學生可在報名期限內,將個人的報名資料投遞到西藏警衛局政治部。投遞資料時間截止到2013年12月20日。
聯系地址:西藏拉薩市太陽島二路10號西藏警衛局政治部,郵政編碼:850000,聯系電話:0891-6310255。
投遞資料報名的學生仍需按照后續通知要求參加面試。
(2)現場報名。學生可在我局面試組人員到學校面試時,將報名資料直接交面試組人員。
學生報名材料主要包括:所在院?!懂厴I生就業推薦書》復印件(招生就業處蓋鮮章,貼個人1寸照片)、能顯示補考和重修成績的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教務處蓋鮮章)、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對已將報名表和自薦材料投送或寄到西藏警衛局政治部的學生,請按上述要求重新準備材料參加面試。學生所投遞的報名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面試時間安排在12月4日至12月31日,我局將派出面試組前往各學校面試。面試時,報名學生須帶身份證、學生證原件。
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經公安部政治部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面試及檔案初審合格后,我單位統一組織考生進行體格檢查,體檢費用由學生本人承擔。
2、知識能力統一考試
初定于2014年2月下旬(具體時間以公安部政治部通知為準),上午9:00-11:00考行政職業能力,下午14:00-16:30考申論。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可選擇參加成都考點或者拉薩考點(考點聯系地址另行通知)的考試,參考時必須帶齊學生證和身份證。
3、心理素質測試、體能測試
原則上安排在知識能力統一考試后第二天進行。具體內容、程序按照《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公政治[2008]379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4、政治審查
2014年3月底至4月中旬,我單位從測評測試合格考生中擇優選拔考生到其所在院校及家庭、主要社會關系所在地進行政審。
5、草簽就業協議
2014年4月中旬開始,由我單位根據考試考核情況對考生素質進行綜合評估,按照接收計劃擇優確定擬接收對象并草簽接收協議。
6、學生檔案及相關材料的收集匯總時間
對已經草簽就業協議的學生,必須確保西藏警衛局政治部在2014年7月10日前能夠收到學生檔案、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組織關系、戶口遷移證。否則,所簽就業協議無效。
7、檔案復審
2014年8月公安部政治部將組織檔案復審,檔案復審合格人員參加崗前培訓;檔案復審不合格人員,其檔案將按規定退回原所在學校。
五、篩選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
西藏公安消防警衛反恐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考察審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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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安現役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名表.doc》《西藏公安消防警衛反恐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考察審定表.xls》《志愿從事公安保衛事業申請書.xls》來源于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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