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力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進一步優化我區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區委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拔7名鄉科級副職領導干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職位要求和范圍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7名)
1、思茅區監察局副局長1名。
2、思茅區林業局副局長1名。
3、思茅區衛生局副局長1名。
4、思茅區地震局副局長1名(事業單位)。
5、思茅區科技局副局長1名。
6、思茅區民宗局副局長1名。
7、思茅區龍潭鄉政府副鄉長1名。
(二)職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質好,能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開拓創新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善于調查研究,作風扎實;密切聯系群眾,有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處理復雜矛盾的經驗和能力。
(三)選拔范圍
在普洱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干部、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中公開選拔。
二、基本條件和資格
本次公開選拔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符合報考職位的要求,并同時具備下列資格和條件:
(一)具有3年以上工齡(2006年11月30日前參加工作)。
(二)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報考監察局副局長職位的,必須是非中國共產黨黨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林業局副局長職位的,必須是大專及以上林業類專業畢業;報考衛生局副局長職位的,必須是大專及以上醫藥衛生類專業畢業;報考地震局副局長職位的,必須是大專及以上地球物理學類專業畢業;報考科技局副局長或民宗局副局長或龍潭鄉政府副鄉長的,必須是本科以上學歷。
(四)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也應具備與報考職位相當的資格。
(五)身體健康。
具備上述條件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干部),也可參加報考。`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職位中選擇填報一個職位。
(一)報名時間: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1月29日。
(二)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須填寫《思茅區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任職通知或職務聘書,以及所報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淺底彩色照片3張。報名登記表從普洱黨建網、普洱人事人才網、思茅網下載,也可到思茅區公選辦領取,報名登記表須用8K紙張雙面打印。報名材料須經所在單位審查(非思茅區報考者還必須經所在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由本人交思茅區公選辦(辦公地點:思茅區委組織部干部科。聯系電話:0879-2130764)
(三)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資格初審,所在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復審,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思茅區公選辦統一發放準考證。
(四)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職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0∶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不足10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公開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它公開選拔的職位。
四、選拔程序
(一)統一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試題從全國領導干部考試通用題庫云南分題庫中調取。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12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評卷由云南省委組織部考試測評中心組織實施。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經匯總后在普洱黨建網、思茅網、普洱人事人才網、思茅區電視臺公布選拔職位面試人選及其筆試成績。
面試選擇適當的測評方法進行。面試考官由思茅區公選辦選擇確定。面試時設旁聽席,凡有意參加旁聽者,經申請批準后,可到現場旁聽。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確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綜合考試成績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方式計算。綜合成績經匯總后在普洱黨建網、思茅網、普洱人事人才網、思茅區電視臺公布。
(二)組織考察
根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疾烨皩疾烊诉x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并向社會公示,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資格,空缺人選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察工作由中共思茅區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三)討論決定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由中共思茅區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方案,報中共思茅區委常委會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意見。
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四)任前公示
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擬任或擬提名人選進行公示。
(五)辦理任職手續
公示期滿后,對未發現有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或按照有關規定推薦、提名。各公選職位選拔結果經匯總后在普洱黨建網、思茅網、普洱人事人才網、普洱日報、思茅區電視臺進行公布。
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不適用試用期制的干部,任職一年后經考核不勝任的,按規定程序免去所任職務。
本公告由思茅區公選辦負責解釋。
《思茅區副科級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報名表》及公開選拔公告可登陸普洱黨建網(www.pedj.gov.cn)、普洱人事人才網(www.pers.gov.cn)、思茅網(www.simao.gov.cn)下載和查詢。
咨詢電話:0879-2130764
監督電話:0879-12380
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組織部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