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1、順德區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
2、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3、順德區應屆畢業生就業登記表一式三份;
4、順德區引入教師面試(試教)情況登記表一份;
5、體檢表一份;
6、個人簡歷一份;
7、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成績單原件各一份;
8、學歷、教師資格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9、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10、確認順德生源身份的戶口簿或公安部門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二、留學回國人員
1、順德區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
2、順德區應屆畢業生就業登記表一式三份;
3、順德區引入教師面試(試教)情況登記表一份;
4、體檢表一份;
5、個人簡歷一份;
6、出國前最高學歷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7、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工作介紹信》或與順德人才發展服務中心簽訂的《人事代理協議書》復印件一份;
8、身份證復印件1份。
9、確認順德生源身份的戶口簿或公安部門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備注:以上業務審查材料在公示和體檢結束后提交,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區教育局、區人事部門審查后辦理畢業生接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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