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專業對口原則。
二、名額
武隆縣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 90名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學科詳見《武隆縣面向201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學科及名額一覽表》。
三、范圍及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
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年齡時間計算截止2013年12月6日)。
5.2014年全日制普通師范類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生。其中,緊缺職教專業教師、幼兒園教師可為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厲。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均需取得教師資格證。
6.沒有違法違紀記錄。
7.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以上水平(職教專業師資除外)。其中,語文教師需達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8.英語專業學生需取得英語專業四級水平。
9.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10.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1.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
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校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已與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其他。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除2014年應屆畢業生外)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工作小組,直接到相關院?;蚱潆p選現場會設立報名點,應聘者自愿在各報名點報名,并填寫《武隆縣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報名登記表》及自薦書和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者需帶上一張近期登記照片。
報名時間及地點:
1. 2013年12月7日上午8:30在西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
2. 2013年12月8日上午9:00在重慶師范大學就業指導中心。
(二)考試考核。招聘工作小組組織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進行考試考核。
1.專業科目測試。專業測試采取現場試講、說課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考生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適崗能力等。分值100分,成績未達到60分者為不合格。
2.面試。面試重點考查考生職業道德和思想品德素質、心理素質、思維能力、個性特長等。分值100分,成績未達到60分者為不合格。
考試考核成績當場公布。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單項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約人選。對考生專業測試及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并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專業測試及面試時間以報名審查時通知為準。
(三)簽約。簽約人選按報考該職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同一職位簽約人選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學歷、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簽約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工作小組通知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若經確認自動放棄簽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且考試考核合格者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遇成績相同者,依次按學歷、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未按時參加考試考核、簽約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體檢。簽約人員由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按相關體檢規定申請復檢,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五)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其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查。
若因體檢、考察、復查等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對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擬聘單位等。
(七)報到。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且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到武隆縣教委組織人事科報到。2014年7月31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需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未達到年限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未就業的武隆籍免費師范生按照《重慶市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就業的實施辦法》(渝教人〔2010〕79號)執行。
五、相關約定
擬聘人員除履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外,還應信守下列約定:
1.自愿在用人單位服務3年以上,免費師范生的服務期按照(國辦發〔2007〕34號)執行;
2.違約金3萬元;
3.擬聘用人員在到崗前有違紀違法行為和其他不符合公開招聘條件的情況發生,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4.職教緊缺教師崗位人員在一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解除聘用。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咨詢電話:023-77720801、023-77728995
本簡章由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隆縣教育委員會解釋。
重慶市武隆縣2014年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學科及名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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