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蘇教辦人〔2013〕12號)精神,現將太倉市2014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市受理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申請對象與學歷要求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含具有本市戶籍的2014年普通高校非師范應屆大學本、??飘厴I生)。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學歷為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及其以上學歷;
4.2014年普通高校非師范應屆大學本、??飘厴I生持學校出具的學業成績證明(含學業成績單及《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申請認定。
注:2002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學歷者申請教師資格,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三、認定程序和時間安排
1.政策咨詢
2013年12月2日—6日面向社會開展政策咨詢活動。咨詢地點和聯系電話如下:
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縣府東街99號3號樓二樓),聯系電話:53890562;
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市行政服務中心6A1509室),聯系電話:53531169。
2.教育學、心理學及其他補修課程報名與考試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5日—7日。報名地點:太倉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地址:揚州路99號,聯系電話:53537114)。本人需親自前往報名,報名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張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考試登記表》(報名點領?。?。2014年2月22日,全省舉行教育學、心理學統一考試。3月20日前公布考試成績。教育學、心理學成績不合格或已經超過規定時效(取得合格證起三年內視為有效),申請不予受理。
注:對照省有關政策需補修課程者請于2013年12月1日-5日在自考辦現場同步報名,其余時間在網上自行報名。
3.普通話水平測試
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請人均應參加普通話測試,并取得經江蘇省語委辦驗印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證書。其中:根據《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規定: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乙等以上水平。
普通話測試成績不合格者,申請不予受理,具體情況請咨詢太倉市普通話測試站,地址:太倉市教師發展中心(揚州路99號),聯系電話:53543029。
4.網上申請與確認
2014年3月21日—3月31日,申請人員網上申報。申請人登陸江蘇教師教育網(http://www.jste.org.cn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報名(在我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申請人通過“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登錄;在外省通過全國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書的申請人,通過“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登錄),未通過上述網絡報名的不予認可。申報人員需憑網絡報名號,在各地指定時間到指定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具體信息請關注太倉市教育信息網。。
5.材料初審暨體格檢查
2013年4月上旬進行網報材料初審及體檢,具體信息請關注太倉市教育信息網。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辦法》執行。逾期不參加體檢視作自動放棄,責任自負。體檢不合格者,申請不予受理。體檢費由醫院按有關標準收取。
6.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專家對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7.認定教師資格
2014年6月1日前,根據職責權限組織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公示認定結論。
8.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2014年6月30日前,向經認定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教師資格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在取得畢業證書后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四、有關說明
1.太倉市教育局將通過教育信息網()“通知公告”欄目公布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信息。如:體檢、網上申請、現場確認、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證書發放等時間要求,請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及時關注。
2.在職在編中小學教師申請資格認定工作由所在學校負責。各單位應及時宣傳有關政策,確保無遺漏、無差錯,具體申請工作統一按本通告有關要求執行。
3.具有蘇州大市戶籍,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請向蘇州市教育局咨詢或關注蘇州教育網公告(網址http://www.szedu.com)。咨詢電話:65224079。
4.同一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一種類型教師資格。
5.跨專業申請教師資格的材料要求2014年仍按《省教育廳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蘇教規〔2012〕3號)執行。其中:
(1)已取得中小學其他學科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或教育學類專業畢業生在申請綜合實踐學科教師資格時,不需要增加自學考試主干課程考試,但必須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其他人員應增加江蘇省自學考試《社區社會工作》(課程代碼00281)、《教育科學研究方法(二)》(課程代碼00456)和《認知心理學》(課程代碼28665)中的兩門課程考試(任選兩門),并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2)申請科學學科教師資格的跨專業申請人,應增加江蘇省自學考試生物教育專業(本科段,專業代碼2070402)兩門主干課程考試。
(3)因我省暫無音樂專業本科段自學考試課程,對跨專業申請音樂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將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環節,增加鍵盤樂器演奏、視唱、樂理知識和音樂常識問答等內容。
五、收費標準
依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13〕1號)有關規定:教育理論考試費(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考試)每人每門32元;教育教學素質和能力測試費每人120元??荚囐M在報名時收取,能力測試費在受理材料時收取。
六、違規處理
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行為的,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江蘇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文件規定,依法予以撤銷教師資格、行政處罰直至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太倉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蘇省教師資格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