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
2013年云南省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
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直屬單位,各藥品研發、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我省2013年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中級職稱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社發〔2013〕247號)精神,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推進,現將我省2013年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全部(4科)合格的考生,請將資格復審材料提供給當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集中接收考生資格復審材料的時間為:2013年11月14日—12月31日。資格復審集中統一辦理事項,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合格人員證書,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程序發放至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即可到相應的資格復審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取證書。單位統一領取的,由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其中:須注明考生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三、考生提供材料:身份證、學歷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考試成績表、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和1張小1寸(5分)彩色證件像片。其中: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根據報考條件提供,須為省級以上部門頒發的方有效;工作經歷證明由考生工作單位(企業)出具,并由單位領導(負責人)簽名、加蓋公章;像片背面須寫上清晰的姓名。
四、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要認真填寫Excel 2003電子文檔《云南省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復審表》(附件2)、《云南省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復審匯總表》(附件3)。準備好紙質《云南省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復審表》、考生資格復審材料復印件1式2份和裁剪過的考生像片1張。其中,資格復審表須由考生簽名認可。
五、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規范操作,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以保證集中資格復審工作的順利進行。如有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等,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2年內不得報考。
六、在資格復審工作中,若發現單位或個人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可向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聯系電話:0871-68571782。
附件:云南省藥學(非臨床醫療)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復審表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