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和共青團中央《關于印發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通知》精神,以及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0部門《關于印發〈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安排部署,做好我州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結合我州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關注民生、促進就業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健全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幫助高校畢業生通過就業見習升華理論知識、增長實踐技能、縮短工作適應期,提升就業能力,盡快實現就業。
二、目標任務
2009年至2011年,力爭組織450名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拓展和規范一批覆蓋各專業、各縣市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建立一批省級和州市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基地,進一步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2009年,力爭組織150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
三、建立見習基地
(一)設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有接收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積極性;
3.有良好的見習場所,能夠提供10個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有利于發揮高校畢業生的專業特長;
4.有專門的見習管理辦法和指導人員;
5.能夠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補助,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申報程序
1.州、縣(市、區)所屬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有良好的見習場所,能夠提供10個以上50個以內,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能夠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補助,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申辦見習基地的,提交《云南省德宏州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并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復印件,畢業生見習管理辦法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向當地勞動保障、人事部門申報。
2.駐德宏中央、省屬企事業單位等,符合條件申辦見習基地的,提交《云南省德宏州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并附上述相關材料,向所在地勞動保障、人事部門申報。
經州、縣(市、區)勞動保障、人事部門審核合格的,即認定為德宏州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
(三)見習基地授牌
年度內累計提供10個以上50個以內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的見習單位,經州縣(市、區)勞動保障、人事部門審核合格的,授予“德宏州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基地”標牌。
年度內累計提供50個以上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的見習單位,經州勞動保障、人事部門或省級主管部門推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級有關責任部門共同審核合格的,授予“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基地”標牌。
對符合國家級見習示范基地條件的,將推薦申報國家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