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飛計劃
2010年,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委托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招收民航飛行學生20人。
二、組織實施
2010年民航招飛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指導下,由中國東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招飛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自愿報考中國民航飛行學院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由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按飛行學生選拔條件對其進行體格檢查、心理選拔和背景調查,合格者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成績達到民航局規定分數線的考生,參加提前批次本科院校的錄取,學成畢業后由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統一分配。
三、招生條件
(一)招生范圍
招生范圍為2010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屆高中畢業男生,年齡在16至20周歲之間(1990年9月1日以后至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招生對象以理工科類考生為主,兼收文史類考生。
(二)政治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志愿獻身民航飛行事業。
(三)文化條件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文化成績(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顧)達到民航局劃定2010年招飛錄取分數線。
(四)身體條件
具有強健的體魄和適應飛行的心理素質,經民航局方體檢機構體檢合格,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動員初選
進一步加大招飛宣傳力度,擴大招飛影響力,動員廣大學生積極參與,為完成招飛任務、提高招飛質量打好基礎。
1、2010年民航招飛宣傳工作于2009年11月開始,依托各地招生部門對學校進行宣傳發動。各州(市)招辦要切實做好工作部署,深入進行宣傳動員,由各學校組織動員報名。
2、東航云南分公司招飛辦公室將派出招飛工作組,到各州市部分一級完中(面試點)進行招飛目測初選。
3、 各中學應對照招飛條件進行審查把關,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認真填寫《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學生名冊》。名冊一式兩份,一份匯總至當地招辦,一份交予東航云南分公司招飛工作組。
(二)體檢
經初選合格的學生將于2010年1月在民航昆明機場進行身體初檢,航空心理學測試。在高考結束后,招生錄取開始前進行身體復檢,體檢實行單科單項淘汰制。
(三)背景調查
招飛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的學生及其直系親屬展開背景調查工作。經招飛體檢合格者,須認真填寫《飛行學生背景調查表》和《報考民航飛行學院登記表》。
(四)錄取
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后,經招飛體檢、背景調查合格的考生必須在提前批次錄取院校志愿內填報中國民航飛行學院飛行技術專業,同批志愿內不得兼報空軍飛行院校飛行專業。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對達到民航局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學生,采取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方式擇優錄取。
(五)入校后身體復查
新生入校后,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將按規定對錄取學生進行身體復查,因身體原因不符合飛行學生條件者,改學地面專業,就業雙向選擇。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附件1:《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委托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飛行學員簡章》
附件2:《報考中國民航飛行學院身體條件自薦標準》
附件1:
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在云南招收高中飛行學員簡章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三大主力航空運輸企業之一。公司以飛行安全、航班正常、優質服務、提高效益為宗旨。公司擁有200多架噴氣式客機,共經營航線400多條,其中,國際航線70多條,國內航線300多條。為了適應公司業務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2010年委托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在云南省高三男生中培養飛行學員二十名,學成畢業后由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統一分配。
一、 招收對象:
1、2010年應屆高中畢業生(具有云南省戶籍),男性,以理工科類考生為主,兼收文史類考生。
2、根據中國民航飛行學院招收飛行學員的規定,高中畢業生年齡在十六至二十周歲之間(出生年月從1990年9月1日起至1994年8月31日止)。
3、報名者本人應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忠誠老實、成績優良,有志于獻身祖國的民航事業。
二、 報名日期、時間、地點:
學生在學校教務處報名,根據各地區招辦或學校的具體安排,在指定的日期、地點參加面試。
三、 招收條件:
1、 通過相關面試。
2、 身高在170至185厘米之間。體格健壯,儀表端莊,性格開朗,反應靈敏。身體條件和其它條件符合民航招飛的相關規定。
3、 根據國家教委和民航局的有關錄取規定,按考生高考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擇優錄取。
4、 其他身體條件詳見《報考中國民航飛行學院身體條件自薦標準》。
四、注意事項:
1、凡符合招收條件的學生都可以自愿報名應試。
2、前來報名的學生應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并隨帶加蓋學校公章的《報考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學生名冊》,名冊上的月考成績、會考成績和中考成績由學校教務處填寫。
3、請攜帶1張1寸照片和黑色水筆。
4、學生進入報名現場禁止使用任何通訊工具,謝絕家長陪同。
附件2:
報考中國民航飛行學院身體條件自薦標準
飛行是一門復雜的科學,對人體有著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才能保證圓滿地完成學業并長期勝任飛行工作.報考民航飛行學生的身體條件總的要求是:發育良好,體格健壯,愛好文體活動,性格開朗,智力中等以上,處事果斷靈活。我們熱烈歡迎廣大航空事業愛好者前來報考。
為了按時完成飛行學生的招生工作,避免給國家和個人造成損失,便于同學們斟酌自己的身體情況是否適合報名,現將不適合空中生活的明顯癥狀列后: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適合學習飛行:
1、身高不足170厘米,超過185厘米。
2、體重不足50公斤。
3、骨與關節疾病或畸形。
4、 明顯的“O”型或“X”型腿。
5、 久治不愈的皮膚病,如頭癬、濕疹、牛皮癬、慢性蕁麻疹等。
6、 慢性腸胃道疾病。
7、 肝炎或肝脾腫大:HbsAg陽性。
8、 腎炎或血尿,蛋白尿。
9、 精神病家族史,癲癇病史。
10、 顏面五官明顯不對稱。
11、 暈車、暈船。
12、 口吃。
13、 耳朵流過膿,聽力差,經常耳鳴。
14、 單裸眼遠視力低于0.3(航空環形視力表);斜視、色盲、色弱。
15、 肺結核。
16、 較重的砂眼或倒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