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龍港區事業單位、村(社區)崗位需求情況,根據《關于印發〈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葫委辦發〔2011〕15號)和《關于印發〈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葫人社發〔2011〕50號)的有關要求。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龍港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和選派大學畢業生到村(社區)工作人員10名。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類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中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崗位信息表為準)。
(三)報考村(社區)崗位:本公告發布之日前,畢業生戶口在龍港區或入高校時戶口從龍港區遷出。畢業生父母其中一方現工作單位為區屬機關(含黨組織關系在龍港區的垂管部門)、事業單位的戶口不限。
(四)報考事業單位崗位: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戶口在葫蘆島市或入高校時戶口從葫蘆島市遷出。畢業生父母其中一方現工作單位為區屬機關(含黨組織關系在龍港區的垂管部門)、事業單位的戶口不限。報考區廣播影視中心播音員崗位的戶口不限。
(五)具有本次招聘職位信息表中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六)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報到證(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需持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介紹信),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張,下載并填寫好《龍港區事業單位、村(社區)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經審查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人員本人必須親自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不得委托他人。
報名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攜帶相關要求的證件。
考生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3:1
的,將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已報名人員符合其它崗位條件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它崗位。
1、報名時間
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1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報名地點
龍港區人力資源市場(龍港區望海寺道口)。
3、報考費用
每位考生收取報考費100元。城鎮低保家庭,農村低保家庭和殘疾人困難家庭子女攜帶相關證件,免交報考費。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主要為職業能力測試及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3年12月7日上午8︰30-10︰30。
筆試地點:龍港區北港實驗學校。
3、分數線確定及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最
低合格分數線。
考生成績可通過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www.lnhld.lss.gov.cn)查詢。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2013年12月14日。
面試地點:龍港區北港實驗學校。
報考區廣播影視中心播音員崗位的考生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根據1:2的面試比例(區廣播影視中心播音員崗位的面試比例放寬至1:5),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如部分崗位進入面試人數未達到1:2的面試比例(區廣播影視中心播音員崗位1:5面試比例),也不再降低合格分數線,允許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參加面試,以實有人數為準。
3、學歷審查
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第二次學歷審查,審查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成績合格人員中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4、面試的組織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面試由龍港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法,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其中,報考區廣播影視中心播音員崗位的考生以播音測試代替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時間10分鐘,著正裝、帶妝面試。
(四)體檢考核
1、確定體檢人選
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以加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區廣播影視中心播音員崗位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分別為40%和60%,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其它崗位的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取小數點后兩位。
2、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實施。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面試結束后體檢考
核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考核確定擬聘用人選后,在一定范圍內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分別辦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聘用、村(社區)選派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到村(社區)任職的大學生依照《龍港區選派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管理辦法》(龍組發[2001]64號文件)及《關于區人才培養和儲備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通知》(葫龍人發[2003]7號)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三、紀律及相關要求
(一)紀律
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嚴肅紀律??忌鷳局\信承諾原則,在公開招聘中凡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相關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要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進一步增強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名人員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本次公開招聘中實行回避制度并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龍港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3051009 3051016
紀委監督電話:3050033
葫蘆島市龍港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附:1、2013年葫蘆島市龍港區事業單位、村(社區)招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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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登記表.xls》來源于遼寧省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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