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你好,寧夏招考公務員如何理解“基層工作經歷”?“兩年”如何計算?
答: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或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者,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的基層工作經歷以畢業證發證時間起計算,在校期間任何形式的社會實踐或工作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人員為“大學生村官”、 “三支一扶”、 “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教師”的,其基層服務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執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截止日期為2013年11月13日。因工作單位變化,時間有中斷的,可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