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荔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的《征求意見表》和個人檔案材料要求在11月10日前全部提交轉遞到位,我局已再次電話通知考生,以下考生至今未提交個人檔案等相關考核材料,影響了全部人員的利益和聘用進度。請抓緊與原個人檔案保管單位(人事部門、學校)落實轉遞情況,對材料不齊全的考生,要求于11月18日前將有關材料提交我局配合考核,逾期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詳情請參見關于2013年荔城區招聘考生抓緊落實轉遞個人檔案材料等材料的緊急通知:http://www.lcqrsj.com/tabid/1294/InfoID/40414/frtid/1286/settingmoduleid/2221/Default.aspx
荔城區公務員局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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