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朝陽縣從已經認定的2000年前統招未分配普通院校畢業生中招聘編外用工的公告
根據我縣編外用工需求以及2000年前統招未分配畢業生的實際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朝陽縣籍2000年前統招未分配且通過資格認定的畢業生,采取分期分批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安置辦法進行選崗報名工作?,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品德,身體健康。
3、只限2013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通過資格認定的2000年前統招未分配普通院校的畢業生。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通過資格認定的2000年前統招未分配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進行現場選崗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3、報名地點:朝陽縣人才中心;聯系電話:2812148;
4、考試費用:每人50元。
五、崗位設置:
鄉鎮綜合執法協管員18名,限招男性;
鄉鎮婚姻登記協管員28名,限招女性;
鄉鎮環保協管員30名,男女不限;
鄉鎮動檢協管員28名,男女不限。
六、有關待遇
1、崗位性質:公益性崗位。
2、工資待遇:每人每月工資1100元,上“五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不負責補繳從畢業到被聘用之前的養老保險及其他待遇。
七、考試
1、本次考試只進行筆試,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考試試卷滿分為100分(答題時間為120分鐘)。
2、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具體信息見準考證,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3、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準時參加考試,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八、體檢
根據考生所報崗位的考試成績,按安置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不予安置。
九、公示和聘用
本次考試根據考生所報崗位的應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經公示無異議的可聘用為編外用工人員,并與用工單位簽訂編外用工勞動合同,合同時限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按崗位招聘人數,出現的空崗將按考生成績依次遞補。
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被聘用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崗,如果存在應上崗而未上崗的情況,將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安置資格,并且在以后批次的安置工作中不予安置。
十、要求
1、沒有進行資格認定的2000年前統招未分配畢業生不得報名。
2、凡是通過資格認定的2000年前統招未分配畢業生都要在規定的時限內進行選崗報名,逾期視為自愿放棄安置資格。
3、按照成績已被錄取而退出選崗上崗環節的將視為自愿放棄安置資格。
4、報名者,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不許他人代替報名。
十一、通過資格認定的2000年前統招未分配普通院校畢業生,在本次招聘考試未被錄取上崗的,待有崗位需求時再進行研究安置。
十二、為了加強此次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力東
副組長:王力進、黃艷萍、于海山
成員:梁國鈞、劉艷婷、徐有為、張鶴瀠、趙野
朝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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