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信宜市山區鎮教師緊缺的實際情況,擬向本市外選調在職在編初中語文教師2名。具體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對象:
信宜市以外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
二、招聘名額:
初中語文教師2名(其中洪冠鎮中學1名,新寶鎮中學1名)。
三、報考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計算年齡截止時間2013年10月31日),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3、本科以上學歷。
4、具有中學二級以上職稱。
四、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0日。
五、報名地點: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三樓)。報名時,請帶備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和職稱證的原件及復印件(A4)及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2張,原件經審核后現場歸還考生。聯系電話:0668 8814674。
六、考試辦法
采用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一)筆試
1、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筆試內容為我市現行高中階段語文科教材內容。
(二)面試
1、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的形式為現場試教。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學設計、教學方法、語言表達、板書、教態、教學效果等方面的內容。
3、試教采取抽課題簽備課(教材自行準備)約30分鐘,試教約10分鐘。由評委考察考生的教學能力和教學藝術并現場評分及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4、試教內容為我市現行高中階段語文科教材內容。
(三)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試后,根據選調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為考核的人選 (如出現考核人選最后名次同分的,則抽簽確定考核人選)。
(一)資格審查。對確定考核的人選,要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才能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二)體檢。結合我市實際,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文件的要求,嚴格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行,體檢合格后才能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考核、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選調;其缺額根據實際情況,按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其他考生。
(三)聘用。經資格審查合格、體檢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且在信宜市教育局網站和信宜市教育局人事工作公開欄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辦理選調和聘用手續。
八、注意事項
(一)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攜帶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本次考試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和資料。任何以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考試、錄用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選調工作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監督電話:0668 8810647 。
信宜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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