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2013年下半年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和相關要求,結合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工作實際,制定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4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及成績附后),并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3年11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西區)人事警務處(合肥市清溪路78號)。乘車路線:市內乘114路公交車至石大郢站下,向西100米即到。
聯系電話:0551—62233358。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屬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生仍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書面證明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報考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聘用合同和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2.安徽警官職業學院人事警務處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信息,對進入專業測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按省人社廳規定,須在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下同)。
3.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須提供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按規定辦理專業測試繳費手續,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專業測試。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為每人20分鐘,滿分100分。專業測試成績當場評定和公布。
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順序:分不同專業崗位,于專業測試當天現場抽簽確定。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1.專業測試時間:定于2013年11月9日8:30—17:30進行??忌堄?1月9日按專業測試通知書的時間要求到指定場地報到。未按時參加專業測試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專業測試地點設在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西區)。
3.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統考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參加專業測試。
(三)考官構成
設立專業測試考官組1個,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四)專業測試成績
進入專業測試人員與崗位招聘數比例低于3:1的,以當日實際參加專業測試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百分制)確定,其中統考筆試成績占40%(統考筆試成績÷1.2×0.4),專業測試成績占60%。
考試最終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安徽省司法廳和安徽警官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五)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如考試最終成績相同,以專業測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由安徽警官職業學院統一組織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最終結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簽約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由學院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安徽警官職業學院網站和省司法廳網站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司法廳審核后,報省人社廳核準辦理有關手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應聘人員,按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組織領導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省人社廳和省司法廳的指導監督下,專業測試由安徽警官職業學院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省司法廳紀委監察室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551—62233358
監督電話:0551—62215055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2013年下半年招聘人員資格復審、專業測試人員名單請參照http://www.ah.hrss.gov.cn/Root/web/templet/siteColumnContent.jsp?siteColumnContentId=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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