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國際蒙醫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的要求,現將2013年度內蒙古自治區國際蒙醫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11月8日—10日;
(二)如有崗位需要遞補一次,遞補時間:2013年11月13日。
二、資格復審地點:
內蒙古國際蒙醫醫院(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路83號)18樓人力資源部。
三、資格復審要求:
1、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必須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各一式二份)。并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通知書》和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規定時間內未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2、戶籍在集體戶上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區外內蒙古生源畢業生還須提供有本人戶籍注銷頁的家庭原戶口簿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
3、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具體工作崗位、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或提供工作(服務)單位工資發放表等相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在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連續計算。應聘人員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實踐)、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崗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或服務開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見)的證明。其中,對于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應聘者須提供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發的儲備文件(或花名冊)、儲備協議以及2年儲備期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5、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研究生和試用期內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列入行政和事業正式編制)、未滿規定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工作經歷證明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附:1.筆試成績查詢點擊進入
內蒙古國際蒙醫醫院
2013年11月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 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