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員會、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公安廳、浙江省司法廳、浙江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統2013年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173號)、《浙江省公務員局關于公布2013年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統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通知》(浙公局發〔2013〕2號)精神,現將衢州市2013年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筆試入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公布如下(名單附后)。
一、資格復審時間為:2013年11月7日上午8:30-12:00;資格復審地點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五、考生在參加資格復審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士兵證、畢業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請攜帶免冠一寸近照一張。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以上的證明;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出具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六、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民警察學員考生現場發放體測通知單,司法助理員學員考生現場發放面試通知單。體測時間:11月7日下午。面試時間:11月9日;面試地點:衢州市委黨校。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報考人民警察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報考司法助理員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具體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請參照:http://www.zjhrss.gov.cn/art/2013/10/29/art_1661_53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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