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基層社會管理類公益性崗位開發競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62號)文件精神,為推動我縣基層公共管理事業的發展,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結合我縣就業工作實際情況,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崗位設置
木港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協管員崗位1人。報考人數必須為錄取人數的3倍以上,如達不到此要求的,則調整有關招聘名額,并適時公布。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基層工作,自愿從事基層公共服務事業;
2、年齡在28歲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報名要求
定向招聘木港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協管員,對木港鎮轄區內有意到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通過自愿報名的方式,嚴格按照“公平、公開、公正” 的原則,實行競爭上崗,統一考試,擇優錄取。報名時須由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底2寸彩色登記照3張。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宣傳發動。2013年10月25日—10月31日,在木港鎮人社中心發布招聘信息。
2、組織報名。報名時間:11月1日;報名地點:木港鎮人社中心。
3、考試方式、內容。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卷面總分100分,其中:計算機基礎知識10分;政策法規(人社保障政策法規)60分,寫作30分。
4、體檢與聘用。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政策法規知識分數高者優先錄?。sw檢不合格的,向下順延。
5、考試時間:11月5日上午9:00—11:30
6、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收費標準
根據縣物價局規定,每人合計收取報名費150元。
五、待遇與管理
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定一年聘用合同,并進行就業登記。鎮(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協管員崗位月工資1300元(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陽新縣木港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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