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江西省2013年市以下法院、檢察院統一考錄公務員第二批入闈面試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第二批入闈面試名單
根據各職位需調劑人數和調劑報名考生的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了第二批入闈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附件2)。
二、調減計劃數
經調劑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面試比例最低調整為1:1.5,未達到調整后面試比例的,相應調減錄用計劃數(見附件3)。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材料準備。第一、二批入闈面試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考試報名表、筆試準考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身份證、畢業證、職位要求的法律職業資格證(2013年度應屆畢業生參加了2012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可以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需提供成績單復印件及設區市司法局的證明)及其它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張。
2、書面資格預審。入闈面試人員于2013年11月4—6日將有關材料復印件傳真至考生報考職位所屬中級法院、市級人民檢察院進行資格預審。預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缺額面試人數進行遞補。
3、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入闈面試人員于11月15日8時—17時到考生報考職位所屬中級法院、市級人民檢察院所在地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確認。資格審查通過后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由各中級法院、市級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分別負責,資格審查地點和聯系電話見附件4。
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始終。
四、遞補面試人員
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產生的面試名額空缺,按規定予以遞補。遞補面試人員名單由設區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遞補面試人員名單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上網公布。
需要遞補面試人員時,從該職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本職位調劑到其他職位未入闈人員及原報其他職位調劑到本職位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考生在原報職位與調劑所報職位均可遞補面試時,可在這兩個職位中選擇一個職位遞補面試。如出現無人可遞補的情況,最低可按1:1.5的比例面試,低于1:1.5時,相應調減錄用計劃數。
五、面試
全省統一面試時間為11月16日上午8:30開始。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總分100分。面試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面試實施細則》(贛人發[2003]53號)和《江西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操作手冊(試行)》(贛人社發[2010]6號)組織實施。面試地點為考生報考職位所屬中級法院、市級人民檢察院所在地。
特此公告。
江西省2013年市以下法院/檢察院考錄公務員第二批入闈面試名單請參照http://www.jiangxi.gov.cn/ztbd/gwy/klxx/201310/t20131023_930356.htm
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
1、江西省2013年市以下法院、檢察院統一考錄公務員職位錄用計劃調減表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西省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