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3年及以上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指在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含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行政村(社區)工作的經歷。選派到鄉鎮(街道)、村(社區)掛職、幫扶等情況,可視為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經歷。
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營及營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經歷。
監獄勞教系統的基層監、所工作經歷,可視為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經歷。
2、“具有3年及以上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經歷”3年工作時間如何界定?
指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
3、“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1年以上” 如何計算?
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的計算工作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底。
4、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能否報考公務員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已完成參公登記,符合報考條件的可以報考公務員單位。
5、2011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如何界定?
指2011年1月1日以后由公務員主管部門行文辦理錄用手續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
更多信息請查看貴州省公務員選調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