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2009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及《2009年文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定:文山縣所有招聘崗位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現將文山縣200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報考資格審核
時間:2009年10月19至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點:文山縣人事局會議室(文山縣城臥龍路軍供大廈4樓)。
審核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就業報到證、執業資格證,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審核。有其他要求的,還需要按相關要求提供相應證明的原件。資格審核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對比。屆時若有資料不符的人員,取消該人員面試資格,若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處罰。
進入面試的人員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必須在資格審核結束前一天(2009年10月21日前),向文山縣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股(電話:0876-2186967)提交放棄面試說明,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3年內禁止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資格審核后由于審核不合格或者考生棄權的原因,部分崗位出現不足面試比例2:1的情況,可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安排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由縣人事局在資格審核結束后上文山人事網、文山縣人民政府三七之鄉網站公布(2009年10月22日上網公布),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若需放棄面試,必須于面試前1天(2009年10月22日)將本人放棄面試的說明交至文山縣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股。否則將與無特殊原因的面試臨時缺考人員一同視為違紀人員,3年內禁止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因遞補人員資格審核不合格或進入面試人員臨時缺考導致不足2:1比例的崗位,可進行等額面試。
二、面試的實施
時間:2009年10月23日全天。
地點:文山州委黨校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將參加后續的面試工作。面試工作在州人事局的指導下,由縣人事局組織實施。
面試方法: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面試內容:個人綜合素質和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設置合格成績分數線,達到面試總成績60%(6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成績,成績合格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的體檢和考核。
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09年10月23日上午7:00到達文山州委黨校禮堂內集中點名抽簽后進行面試。面試當天在規定時間遲到30分鐘的考生,視為本人棄權,不得再參加面試。
面試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駕照等身份類證明,可以視同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
面試候考及面試期間,考生必須關閉一切通訊工具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在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透露個人姓名及父母姓名。
面試成績在考生本人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綜合成績于2009年10月24日通過文山人事網和文山縣人民政府三七之鄉網站公布。
三、綜合成績的計算
根據2009年文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的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按一定比例加權合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50%的比例加權合成,具體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政策加分)∕2×50%+面試成績×50%
面試結束后,將根據上述公式計算綜合成績的排名,并確定參加首輪體檢的人員。如綜合成績并列,出現人數超過擬聘崗位開考計劃數的,須進行加試。加試方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和體檢人選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等額考核和體檢。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縣人事局負責。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對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法制觀念、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進行考核。
(三)體檢。體檢標準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無行業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工作由縣人事局統一組織考生到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若出現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最后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確定參加考核或體檢的人選(只順延一次)。
五、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文山縣人事局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