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一安排,普通話水平測試將于2013年10月19日—20日進行,為保證本次考試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測試時間
2013年10月19日—20日。
二、測試地點
河東區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河東區人民大街500號)。
三、準考證領取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10月12日前,到各縣區報名點領取準考證(在蘭山區教體局報名的考生請到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領取準考證)。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測試,二者缺一不可。
2.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報到,遲到30分鐘以上者,取消測試資格。
3.此次普通話考試是教師資格認定考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國家相關考試規定,嚴禁替考、夾帶小抄、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考場,違紀者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處理.
4.測試后30個工作日,考生到報名點領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在規定時間未領取的證書,由報名點代為保管3個月,逾期未領的作無主證書處理,不再承擔保管責任。
臨沂市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
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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