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在編在崗人員(不含工勤編制人員及教育、衛生系統人員)中公開考調2名工作人員到團縣委工作,為確??颊{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調的職位和職數
考調共青團水城縣委工作人員共2名,具體考調職位及有關要求祥見附表1(《共青團水城縣委員會面向全縣公開考調2名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考調范圍
全縣范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教育、衛生系統人員)。
三、考調條件和資格
(一)政治素質好,黨性觀念和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思想品德好,為人公道正派。
(二)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一年以上國家正式在冊在編工作人員工作經歷(2011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其中省委組織部選調生應在鄉鎮服務滿2年以上);年齡27周歲及以下(1986年10月31日后出生)。
(三)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
(四)身體健康。
(五)具有考調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檢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影響期限內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拘留的。
四、考調程序
考調程序分為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察、體檢、錄用五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8日—10月1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團縣委辦公室(縣檢察院對面、運管局五樓)。
4、報名所需資料及要求:
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的形式進行。組織推薦的應征得被推薦人同意,個人自薦的應當經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同意。
按照發布的考調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以下證明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3張;
(4)單位黨委(黨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5)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2011年10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提供試用期轉正合格的證明)
(6)《共青團水城縣委員會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詳見附表2)。
報考人員的《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信息填寫不真實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考調資格。報名人員應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因考生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影響考試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團縣委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在筆試前發給準考證。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人數與計劃考調人數達到5:1方能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對考調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6、報名確認和準考證發放??忌鷳{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于2013年10月15日在團縣委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所有成績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筆試:閉卷考試,由領導小組組織命題、制卷、閱卷。
筆試卷面總分100分,筆試成績按50%計入總成績;所有考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書目。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時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2、面試:根據考調職位計劃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面試對象末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總分100分。面試成績按50%計入總成績。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三)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與計劃考調人數1:1比例確定列入考察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一同進入考察)??疾旃ぷ饔深I導小組中的紀委、組織、團縣委等部門組織實施,主要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疾鞈龅饺?、客觀、公正。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不合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不符合考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4、經考調領導小組確定為不能調動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人員,不能列入擬調動人員。
(四)體檢
考察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集中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錄用
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動人員。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有關調動手續。
五、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考調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六、組織領導
成立考調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張 渝
副組長:索才江 高龍俊 張 凌 李 珺
成 員: 冉孟青(縣委組織部干部股股長)
金 杰(縣機構編制信息域名管理中心主任)
汪再劍(縣就業局局長)
羅 衛(縣紀委辦公室主任)
章康榮(團縣委辦公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團縣委,李珺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整個考務工作在考調領導小組組織下進行。本考調方案由“團縣委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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