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現將保山市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相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擬面試人員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對比。屆時若有資料不符的人員,取消該人員面試資格,若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5年內全國公務員禁考的處罰。
資格復審時間為:10月13日,14日公安類考生進行體能測試。
資格復審地點:報考市級崗位的考生在市人才市場。
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戶口簿(戶籍證明)、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各一份、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等相關證件原件。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復審。對于招考對象為基層機關公務員的崗位,報考人員不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其余已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因助學貸款未還清暫無畢業證原件的考生可攜學校開具助學貸款證明、畢業證復印件及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規定時間內不按上述規定到審核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進入面試的人員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必須在資格復審開始1天前(2009年10月12日24:00前),向保山市人事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表》(必須按該表格式填寫),同時還需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證的電子照片,將《申請表》和身份證的電子照片一同發送到保山市人事局指定的電子郵箱(郵箱地址附后),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5年內禁止參加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考試。
資格復審后由于復審不合格或者考生棄權的原因,部分崗位出現不足面試比例的情況,可根據筆試成績安排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由市人事局在資格復審結束后在保山人事人才網(www.bsrs.gov.cn)保山黨建網(www.bsdj.gov.cn)上公布(于2009年10月15日公布)。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為面試的當天。因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進入面試人員臨時缺考導致不足2:1比例的崗位,則等額進行面試或取消該崗位。遞補人員若需放棄面試,必須于面試前1天將放棄面試的說明按前述要求發送到市人事局指定的電子郵箱,未發送相關郵件的人員,與無特殊原因的面試臨時缺考人員一同視為違紀人員,5年內禁止參加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考試。
二、面試
面試由市級統一組織,市縣區分別設立面試考點。工商、地稅、藥監、質監系統考生統一由市級面試。面試形式以結構化面試為主,部分崗位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及情境模擬面試。
三、面試時間
全市統一為2008年10月18日開始到20日結束,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聯系方式(0875-)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2122559 保山市人事局:2122069
中共隆陽區委組織部:2140274 隆陽區人事局:2122827
中共施甸縣委組織部:8127382 施甸縣人事勞動局:8123454
中共騰沖縣委組織部:5165147 騰沖縣人事局:5138200
中共龍陵縣委組織部:6128781 龍陵縣人事勞動局:6127509
中共昌寧縣委組織部:7130361 昌寧縣人事勞動局:7131388
保山市人事局信箱:gwyglk2009@sina.com
附: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事局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