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名稱 | 基建行政處 處長 | |||
職位級別 | 正處級 | |||
直接上級 | 分管院領導 | |||
職位概述 | 負責完成全院基本建設和修繕的項目管理;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房屋產權和使用管理;交通運輸、安全保衛;醫療保?。挥媱澤约捌渌笄诟黜椆ぷ?。 | |||
職位職責 | 職 責描 述 | 責 任程 度 | 關鍵績效指 標 | |
1、協助分管院領導組織落實全院基建、行政后勤工作; | 分管責任 | 組織落實各項工作的及時性、時效性和創新性;業務完成情況;部門內部管理的科學性、有效性;部門員工的綜合素質和勝任工作能力;工作得到領導和員工的認可度 | ||
2、全面負責基建行政處工作 | ||||
3、按照隊伍建設總體要求,做好對部門員工和勞務派遣員工的管理、教育和培養; | ||||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 ||||
職位權限 | 1、對全處工作進行決策管理2、組織開展全院基建、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 |||
任職條件資格 | 任職條件: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理論水平。能夠模范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帶頭執行黨的廉政紀律;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2、具有大局意識、全局觀念、改革精神和創新理念。 3、堅持原則,敢抓善管,為人正派,求真務實,有基建、行政、后勤相關工作經驗,有較強的應急處理能力; 4、作風民主,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能夠團結同志;善于學習,注意聽取不同意見。任職資格:1、中共黨員;2、本科以上學歷;3、具有基建、行政、后勤相關崗位工作經歷;4、應現擔任正處級職務,或擔任副處級職務滿二年,即2011年7月(含)以前任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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