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縣部分邊遠山區行政村缺少鄉村醫生的現狀,根據《福建省關于不具備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的人員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暫行規定》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轉發市衛生局、財政局關于加強全市空白行政村衛生所(室)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醫療空白村崗位需求情況,擬在公開招聘邊遠地區鄉村醫生10名,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到相關醫療空白村衛生所工作。現將招聘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刑事犯罪記錄;
3.年滿18周歲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二、專業技術條件
應聘人員至少應取得以下其中一項專業資格或證書:
1.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證書;
2.依據《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取得鄉村醫生資格證書或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3.取得國家教委認可的醫學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證書;
4.由福建省衛生廳統一組織培訓,取得鄉村醫生系統化教育中專水平證書或補課教育合格證書。
三、招聘崗位、人數(見附件)
四、待遇及有關要求
1.工資待遇:有關人員一經錄取,待遇從優,月工資2500元左右,其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藥品零差率補助需經考核合格后取得。
2.工作要求:每周必須保證5個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在村衛生所內為村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承擔該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3.從業資格:有關人員經錄用,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相關申請村衛生所設置和執業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辦理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由縣衛生局核發注明“僅限在邊遠山區、海島沒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行政村執業”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五、提交的相關材料
1.《永春縣公開招聘邊遠山區鄉村醫生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原件及有效復印件;
3.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或鄉村醫生證書或畢業證書原件及有效復印件;
4.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可由所在鄉鎮派出所出具)。
六、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永春縣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www.ycboh.cn)
2.組織現場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應在2013年10月1日前持相關材料到縣衛生局409室報名(聯系人:劉春福,聯系電話:0595-23867896、15375738816),每人僅限申報一個崗位,具體考核及崗前培訓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項
1.同等條件下,取得執業助理以上資格的以及持有本地戶籍或附近戶籍的人員優先錄取。鼓勵已經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一村多所或多人的在崗鄉村醫生申請調劑到邊遠山區空白醫療村擔任鄉村醫生。
2.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并依法追究責任。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永春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永春縣衛生局
201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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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公開招聘邊遠山區鄉村醫生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永春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最近更新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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