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區機關后勤保障中心因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報賬員1名。招聘簡章如下:
一、崗位描述
報賬員崗位:收集與整理會計資料、做好年度財務預算、報請相關部門核銷財務數據、管理單位內部資產等。
二、崗位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組織協調及計算機操作能力;
(四)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與審計類專業;
(五)年齡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六)廈門市戶籍。
(七)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具有兩年以上相關財務工作經驗(截至2011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
三、招聘工作具體程序
(一)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及報名
1.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3年9月25日在思明區政府網(www.siming.gov.cn)和海峽人力資源網(www.0592hr.gov.cn)同時發布。
2.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報名地點:思明南路303號(思明區建設局)綜合科。
聯系方式:電話0592-2031540、傳真0592-2075982
聯系人:小楊
4.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形式,凡符合招聘條件者均可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思明區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一),本人近期1寸證件彩照3張。
(2)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應聘崗位的資格要求報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一經發現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公布于海峽人力資源網,審查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發放準考證。
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報區非在編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招聘。
(三)考試方法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綜合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總分的50%。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資格復核
所有進入面試的人選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核,復核未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資格復核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公布于海峽人力資源網。
3.面試
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至低分排序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
折算過程的中間數據、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按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或招聘單位在得知體檢結果后如有疑義,可在一周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區監察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考核。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將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
4.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按綜合總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從綜合總分達到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綜合總分保留期限為一年(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起算)。當崗位出現空缺時,招聘單位可在公示期滿日起一年內,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從該批次報考該崗位且綜合總分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辦理就業手續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政審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思明區政府網、海峽人力資源網公示3天。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區機關后勤保障中心按有關規定辦理就業手續,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
四、其他事項
(一)工資及待遇
試用期滿后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并按規定繳交社保。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非2013年畢業的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名。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應屆畢業生須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上述認證須在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試資格)。
(五)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本專業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六)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雙學歷(位)證書須為國家(?。┙逃姓块T承認的學歷(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廳網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歷認證)。
(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經驗”,報考人員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
(八)戶籍要求為廈門市的,不含在廈的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
(九)有關招聘工作在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592-2667029
(十)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海峽人力資源網予以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思明區機關后勤保障中心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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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思明區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報名表
《思明區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網,最近更新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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