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本區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區屬事業單位人員。
一、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要求及報考條件詳見附件。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25日—29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成功人才熱線(www.sjol.com.cn)。應聘人員報名前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夠,jpg格式,高度150—210像素,寬度75—150像素,大小100kb以下)。
3.應聘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和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及專業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聘人員報名時,根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13年上海市靜安區事業單位考試報名信息表》。應聘人員應對本人信息材料負責,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實,后果自負。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1.考試方法:筆試和面試。
2.筆試科目:《基本素質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定于2013年10月27日13:00—17:15,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4.準考證下載時間:2013年10月21日—25日。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5.筆試成績和面試分數線于11月底公布,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
6.根據具體崗位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擬聘用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事宜另行通知,未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7.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4:6的比例累計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擬聘用人數1:1比例擇優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四、其他事宜
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成功人才熱線上公布,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五、報考咨詢電話
政策及考務咨詢:62315523
監督電話:62327606
附件: 2013年下半年上海市靜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上海市靜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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