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港市2013年面向基層人員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面試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貴港市2013年面向基層人員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體檢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選
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公共基礎知識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在成績相同時優先。體檢人員由招錄機關負責通知。(具體名單見附件)
報考計劃錄用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職位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且不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方為合格。
二、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
經研究,定于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進行體檢。
請體檢人員于體檢當天上午7:0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本次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到貴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院內(貴港市中山中路349-2號)報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須報體檢組組長同意后,在監督員的監督下按要求進行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進行復檢??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
考生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時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人選遞補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應從報考同一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應在接到體檢通知的2日內向招錄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否則,作隨意放棄考錄資格處理。由招錄機關把隨意放棄考錄資格人員名單及時報告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
五、考生須知
(一)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持本次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體檢當天上午7:00前到貴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院內(貴港市中山中路349-2號)報到。
(二)體檢費由考生自行負責,報到時繳交體檢費300元/人(含體檢當天早餐費)。
(三)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激烈運動;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懷孕的考生要提交醫院的疾病診斷證明和延緩體檢的書面申請。
(四)考生在報到時,必須把隨身帶來的通訊工具主動交給本組體檢引導員保管。
(五)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未經批準,不得與體檢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聯系。
(六)考生要按要求如實填寫體檢表的“既往病史”欄,填寫完畢后交給本組引導員。
(七)考生必須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自覺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離組,抽血前暫不吃早餐;抽血后,由引導員統一組織本組人員吃早餐。體檢結束后,本組統一集中宣布解散后才能離開。
(八)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體檢資格。
(九)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參加體檢或未檢完擅自退場不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十)體檢結果于2013年9月25日在貴港黨建網公布。
(十一)為了方便體檢,建議考生體檢當天穿著運動衣或寬松的衣服,不要隨身攜帶行李物品(不設物品保管處)。
(十二)考生參加體檢、體能測評交通食宿自理。
聯系電話:
中共貴港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0775-4563926
附件:貴港市2013年面向基層人員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體檢名單詳情參考:http://www.ggdj.com.cn/Article/gbgz/gwy/201309/17038.shtml
中共貴港市委組織部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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