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時間: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
資格審查地點:沛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職教中心公共實訓樓二樓)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一、就業失業登記證(居委會或勞動所辦理)
二、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報到證原件
四、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提供對應材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經民政部門認定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和復印件;
2.特困職工家庭:指經總工會發放的有效《沛縣特困職工優惠證》原件和復印件;
3.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貧困戶:提供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發放的《城鎮零就業家庭確認聯系卡》或縣級勞動就業管理機構對農村零轉移家庭貧困戶的認定證明;
4.辦理失業登記手續6個月及以上:指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部門審核辦理失業登記手續6個月及以上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上打證日期為依據,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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