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如果考起的是初中崗位的特崗會不會有可能被分到小學呢?我們簽合同的時候問當地教育局,他們只是說這個是由我們所分配到的地方教育部門的安排,至于具體在那個學校由當地教育部門分配。我們報考的大理州云龍縣他們的普崗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明明報考的是初中崗位,等到去學校報到的時候,他們又通知說要先下放小學教一年,如果考核合格了才能回到初中,如果第一年不合格就再下放一年,如果連續兩年不合格就取消資格了。所以我們很擔心這個問題,我們明明報考的是是初中崗位到時把我們下放到小學是否不符合規定嗎?如果那樣還不如直接就只設立小學崗位就行了,何必要設置初中崗位呢。如果一開始設置初中崗位,到我們上班時又叫我們去教小學,這樣豈不是有點欺騙的嫌疑嗎? 懇請老師為我們析疑。同時也請老師向上級反映一下這個情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