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08年畢業,后在昆明合達汽車4S點工作,現在辭職了。請問政審時還需要未就業證明嗎?如果要是回公司開一個證明,還是回本地勞動局開證明?急盼回復,謝謝!
回復:關于未就業證明,未就業證明可以為如下任意一種:
1.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為大學畢業生需要辦理的離校手續之一)
2.報到證(可到省教育廳辦理)
3.到當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憑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報到證開具的未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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