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云南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的資格復審、面試等相關事項的通知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具體事項,將于今天24:00以前公布,請大家稍安勿躁。
2009年云南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資格復審請等候官方正式通知,請勿再重復不斷的問同樣的問題,我站概不回復,回復也不是正式的,僅僅代表版主的個人意見,也沒有任何意義,甚至會造成誤導,所以請不要再重復問了。
我站僅知的是公告中已經明確說的:
面試前一周內,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主要查驗本人提交的身份、學歷、年齡等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的真偽,未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未就業證明。擬退役士兵的資格復審工作由云南省軍區負責。其余擬進入面試人員的資格復審的時間為9月18日,地點為云南警官學院本院警體館(昆明教場北路)。
遇有資格復審人員不合格的情況,將按綜合成績順次遞補后續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將作為填報虛假信息人員記入公務員招考誠信數據庫,5年內不得參加全國任何地方的公務員招考。
9月下旬,開展面試工作。由云南省委組織部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招考單位和有關部門組織面試工作。
關于未就業證明,未就業證明可以為如下任意一種:
1.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為大學畢業生需要辦理的離校手續之一)
2.報到證(可到省教育廳辦理)
3.到當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憑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報到證開具的未就業證明。